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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幕低垂,霓虹燈開始閃爍,如同繁星點綴在夜空,令整座城市流光溢彩。
林沈在肖叔家用完晚餐,酒意微醺,走出小區後掏出手機,在軟件上叫了代駕。
他靜靜等在車旁,初秋的夜晚涼風習習,吹散了不少醉意。
十分鐘後,代駕小哥騎著小型電動車抵達,林沈打開後備箱的同時報了手機尾號。
回到家中,林沈摸出鑰匙打開門,屋內靜悄悄的,窗簾緊閉,隔絕了外界的喧囂與熱鬧。他脫下外套,掛在衣架上,將鑰匙隨手放入一旁的收納盒內,換上舒適的拖鞋緩緩走向沙發。
他躺在上面,閉上眼睛,享受難得的寧靜,內心卻逐漸不安和焦躁,不時閃過那份檢查報告上的結果,如同一道道刺眼的閃電。
不一會,一陣清脆的門鈴聲打破了這份寧靜。林沈疑惑地起身,走到門前打開門,卻意外發現嚴宵站在門外。
兩人對視,空氣似乎凝固了。嚴宵的臉上帶著明顯的疲態。一看就沒睡好,林沈則是一臉錯愕。
他才回到A市不久,昨天算正式安頓下來,還沒有告訴過任何人他的住址,就連肖叔一家人也是今晚在聊天間才知道的。
他們都不再是意氣用事的少年人,林沈沈默片刻,最終側身讓開了門口,示意嚴宵進來。
嚴宵邁步走進屋內,目光簡單掃視一圈,最終落在了林沈身上。
“坐吧。”林沈給他倒了一杯水,最後也在沙發上坐下。
“你喝酒了?”嚴宵問。方才經過林沈身邊時,他嗅到了一股酒氣。
林沈坦然承認:“嗯。今晚在肖叔家用的晚飯,聊天的時候喝了點。”
肖叔從事餐飲行業,除了廚藝不錯,還愛親手釀一些米酒。幾乎每次林沈去他那裏吃飯,肖叔都會提前熱好一壺進行招待。
這次的米酒是甜口的,度數不算太高,對身體的傷害性也不如啤酒白酒一類大,適當的飲用更益於身體健康。
嚴宵聞言還是皺了皺眉頭:“你現在最需要註意的就是飲食。”
林沈先是一楞,隨後將身體靠在沙發靠背上,笑了:“嚴醫生,你今晚來找我,就是為了說這個嘛?”
嚴宵沒吭聲。
“也難怪之前在走廊上聽人說你很盡職盡責。”酒精會麻痹人的頭腦,同時也會刺激人內心深處的沖動,做出一些平日裏受到壓制的言行。林沈說完這句話其實就後悔了。
他也真是昏了頭,明明他患病這件事誰都預料不到,怪不得任何人,但他還是不由得遷怒了嚴宵。
是因為還沒有放下嗎?
“抱歉。”林沈擡起手,將手背覆在了雙眼上,聲音在酒精的刺激之下顯得有些沙啞,“我今晚可能喝多了,腦子不太清醒。”
嚴宵仍舊沒說話,只是看著他手上動作。
林沈繼續說:“你放心,我還算挺惜命一個人的,我自己的身體我自有分寸。”
屋子裏又是一陣死寂,窗外不時劃過車輛疾行經過的簌簌聲,但誰都沒有因為彼此的沈默而感到半點尷尬,好像他們之間並沒有橫跨著彼此是空白的十一年。
良久,林沈放下手,調整好心態後率先打破沈默:“所以你今晚來找我究竟是為什麽?”他甚至開起玩笑,就是擠出的笑很牽強,“是出於一位醫生的職業素養,還是單純作為一名老朋友的關心?”
嚴宵不答反問:“十一年前,為什麽突然離開?”
林沈聞言,心跳倏地一快,仿佛被無形的網緊緊束縛。
人在應激時,往往比自己想象中更快地作出反應,言語上的急於解釋和否認,如同本能的防禦機制,在第一時間築起一道墻。
“這有什麽好問的。”林沈的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,他試圖用平靜的語調掩蓋內心的波瀾。“就是在A市待膩了,想換個地方生活一下。”
他繼續解釋,仿佛是在說服自己,也是在說服嚴宵。“事實證明,我這個選擇還挺正確的,現在創業成功,有車又有房,假期也不用打報告申請住校了。”
嚴宵的目光並未因此軟化,他直視林沈,幾乎是不留情面地道破:“你知道我真正想問的不是這個。”
他並不介意林沈報考A市之外的大學,他更想知道,為什麽過去的所有消息都如同石沈大海,沒有一絲回音;為什麽林沈要註銷所有聯系方式,如同人間蒸發;為什麽他要抹除掉所有在A市生活過的痕跡,讓他連再見他一面的機會都沒有。
林沈凝視著嚴宵,眼前的這個人,早已不再是記憶中青澀的少年,歲月的雕琢讓他眉眼鋒利,五官輪廓分明,但那份幹凈、帥氣的氣質,卻如同初見時一樣,未曾改變。
唯有那眼底的疲憊和隱忍,讓林沈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,仿佛是另一個世界的嚴宵,一個經歷了無數風霜,卻依然堅韌不拔的嚴宵。
這次換做林沈過了許久才開口,說:“都過去這麽多年了,再知道答案好像也改變不了什麽吧。”
比起被嚴宵撞見他在醫院的狼狽模樣,他更加不願去回憶起自己當年的懦弱,好像一旦去想,那個殘酷的事實就會被再次血淋淋地撕扯開,叫他看清自己喜歡上了一個男人。
他懷疑過自己是同性戀,甚至在這十一年裏去過gay吧,也加了幾個圈子裏的人的聯系方式。但他發現自己無論嘗試多少次,都始終無法接受和男人做到最後一步,甚至連男性表露的暧昧和暗示都會生理性反感。
他只是無可救藥地喜歡上了嚴宵,像深紮在心底的一枚毒刺,拔不去,忘不掉。
嚴宵突然從沙發上起身,走近林沈,每一步靠近,都如同心跳的加速,沈重而急促。“所以在你眼裏,這十一年並不算什麽?”
當年他去到餐館找林沈,就是想弄明白他為什麽要躲著自己,但當時的林沈也是這樣模棱兩可的回答,再接著便是人間蒸發似的消失十一年。
“林沈,當年鼓勵我交朋友的是你,讓我多主動的也是你。可你現在這算什麽?”他其實多少能夠猜到林沈當年的離開與他有關。他可以接受林沈對他的任何批判,只要林沈說出來,卻無法再繼續這樣不明不白的生活下去。
沒人知道,他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自制,在醫院再見到林沈的那一刻,幾乎要失控。
嚴宵緊緊看著林沈,眼底的紅血絲清晰可見,再一次問道:“十一年前,究竟為什麽突然離開?”
林沈感覺自己好像被他針尖般的目光咬緊了。
“嚴宵,”半晌,林沈的聲音突然響起,仰起頭來看著面前身量挺拔的男人,帶著一絲嘲諷,一絲解脫,“你知道我這人有病麽?”
屋內在一瞬間安靜得可怕,嚴宵皺起了眉。
“除了慢性白血病,我還喜歡男人。”林沈看似滿不在意地說。每一個字都像是在破罐破摔,不顧一切,卻又字字浸滿自身血肉。
他終於,將這個隱瞞了十一年的秘密說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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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幕低垂,霓虹燈開始閃爍,如同繁星點綴在夜空,令整座城市流光溢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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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靜靜等在車旁,初秋的夜晚涼風習習,吹散了不少醉意。
十分鐘後,代駕小哥騎著小型電動車抵達,林沈打開後備箱的同時報了手機尾號。
回到家中,林沈摸出鑰匙打開門,屋內靜悄悄的,窗簾緊閉,隔絕了外界的喧囂與熱鬧。他脫下外套,掛在衣架上,將鑰匙隨手放入一旁的收納盒內,換上舒適的拖鞋緩緩走向沙發。
他躺在上面,閉上眼睛,享受難得的寧靜,內心卻逐漸不安和焦躁,不時閃過那份檢查報告上的結果,如同一道道刺眼的閃電。
不一會,一陣清脆的門鈴聲打破了這份寧靜。林沈疑惑地起身,走到門前打開門,卻意外發現嚴宵站在門外。
兩人對視,空氣似乎凝固了。嚴宵的臉上帶著明顯的疲態。一看就沒睡好,林沈則是一臉錯愕。
他才回到A市不久,昨天算正式安頓下來,還沒有告訴過任何人他的住址,就連肖叔一家人也是今晚在聊天間才知道的。
他們都不再是意氣用事的少年人,林沈沈默片刻,最終側身讓開了門口,示意嚴宵進來。
嚴宵邁步走進屋內,目光簡單掃視一圈,最終落在了林沈身上。
“坐吧。”林沈給他倒了一杯水,最後也在沙發上坐下。
“你喝酒了?”嚴宵問。方才經過林沈身邊時,他嗅到了一股酒氣。
林沈坦然承認:“嗯。今晚在肖叔家用的晚飯,聊天的時候喝了點。”
肖叔從事餐飲行業,除了廚藝不錯,還愛親手釀一些米酒。幾乎每次林沈去他那裏吃飯,肖叔都會提前熱好一壺進行招待。
這次的米酒是甜口的,度數不算太高,對身體的傷害性也不如啤酒白酒一類大,適當的飲用更益於身體健康。
嚴宵聞言還是皺了皺眉頭:“你現在最需要註意的就是飲食。”
林沈先是一楞,隨後將身體靠在沙發靠背上,笑了:“嚴醫生,你今晚來找我,就是為了說這個嘛?”
嚴宵沒吭聲。
“也難怪之前在走廊上聽人說你很盡職盡責。”酒精會麻痹人的頭腦,同時也會刺激人內心深處的沖動,做出一些平日裏受到壓制的言行。林沈說完這句話其實就後悔了。
他也真是昏了頭,明明他患病這件事誰都預料不到,怪不得任何人,但他還是不由得遷怒了嚴宵。
是因為還沒有放下嗎?
“抱歉。”林沈擡起手,將手背覆在了雙眼上,聲音在酒精的刺激之下顯得有些沙啞,“我今晚可能喝多了,腦子不太清醒。”
嚴宵仍舊沒說話,只是看著他手上動作。
林沈繼續說:“你放心,我還算挺惜命一個人的,我自己的身體我自有分寸。”
屋子裏又是一陣死寂,窗外不時劃過車輛疾行經過的簌簌聲,但誰都沒有因為彼此的沈默而感到半點尷尬,好像他們之間並沒有橫跨著彼此是空白的十一年。
良久,林沈放下手,調整好心態後率先打破沈默:“所以你今晚來找我究竟是為什麽?”他甚至開起玩笑,就是擠出的笑很牽強,“是出於一位醫生的職業素養,還是單純作為一名老朋友的關心?”
嚴宵不答反問:“十一年前,為什麽突然離開?”
林沈聞言,心跳倏地一快,仿佛被無形的網緊緊束縛。
人在應激時,往往比自己想象中更快地作出反應,言語上的急於解釋和否認,如同本能的防禦機制,在第一時間築起一道墻。
“這有什麽好問的。”林沈的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,他試圖用平靜的語調掩蓋內心的波瀾。“就是在A市待膩了,想換個地方生活一下。”
他繼續解釋,仿佛是在說服自己,也是在說服嚴宵。“事實證明,我這個選擇還挺正確的,現在創業成功,有車又有房,假期也不用打報告申請住校了。”
嚴宵的目光並未因此軟化,他直視林沈,幾乎是不留情面地道破:“你知道我真正想問的不是這個。”
他並不介意林沈報考A市之外的大學,他更想知道,為什麽過去的所有消息都如同石沈大海,沒有一絲回音;為什麽林沈要註銷所有聯系方式,如同人間蒸發;為什麽他要抹除掉所有在A市生活過的痕跡,讓他連再見他一面的機會都沒有。
林沈凝視著嚴宵,眼前的這個人,早已不再是記憶中青澀的少年,歲月的雕琢讓他眉眼鋒利,五官輪廓分明,但那份幹凈、帥氣的氣質,卻如同初見時一樣,未曾改變。
唯有那眼底的疲憊和隱忍,讓林沈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,仿佛是另一個世界的嚴宵,一個經歷了無數風霜,卻依然堅韌不拔的嚴宵。
這次換做林沈過了許久才開口,說:“都過去這麽多年了,再知道答案好像也改變不了什麽吧。”
比起被嚴宵撞見他在醫院的狼狽模樣,他更加不願去回憶起自己當年的懦弱,好像一旦去想,那個殘酷的事實就會被再次血淋淋地撕扯開,叫他看清自己喜歡上了一個男人。
他懷疑過自己是同性戀,甚至在這十一年裏去過gay吧,也加了幾個圈子裏的人的聯系方式。但他發現自己無論嘗試多少次,都始終無法接受和男人做到最後一步,甚至連男性表露的暧昧和暗示都會生理性反感。
他只是無可救藥地喜歡上了嚴宵,像深紮在心底的一枚毒刺,拔不去,忘不掉。
嚴宵突然從沙發上起身,走近林沈,每一步靠近,都如同心跳的加速,沈重而急促。“所以在你眼裏,這十一年並不算什麽?”
當年他去到餐館找林沈,就是想弄明白他為什麽要躲著自己,但當時的林沈也是這樣模棱兩可的回答,再接著便是人間蒸發似的消失十一年。
“林沈,當年鼓勵我交朋友的是你,讓我多主動的也是你。可你現在這算什麽?”他其實多少能夠猜到林沈當年的離開與他有關。他可以接受林沈對他的任何批判,只要林沈說出來,卻無法再繼續這樣不明不白的生活下去。
沒人知道,他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自制,在醫院再見到林沈的那一刻,幾乎要失控。
嚴宵緊緊看著林沈,眼底的紅血絲清晰可見,再一次問道:“十一年前,究竟為什麽突然離開?”
林沈感覺自己好像被他針尖般的目光咬緊了。
“嚴宵,”半晌,林沈的聲音突然響起,仰起頭來看著面前身量挺拔的男人,帶著一絲嘲諷,一絲解脫,“你知道我這人有病麽?”
屋內在一瞬間安靜得可怕,嚴宵皺起了眉。
“除了慢性白血病,我還喜歡男人。”林沈看似滿不在意地說。每一個字都像是在破罐破摔,不顧一切,卻又字字浸滿自身血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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